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之六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何睿:今年以来,省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重点在构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以及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一)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构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对信用方面工作的要求是:“整合信用信息资源,构建统一、公开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收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档案及查询制度,依法提供免费查询服务”。截止到目前,我省已建成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1个,市级信用数据交换平台14个,省(中)直数据源平台41家,县级平台4个。省信用中心平台实现了与国家信用信息平台,省工商、质监、税务、公安等41个省直数据源单位,14个市和4 个县、区之间的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目前,省中心平台已征集各类信用信息4.9亿笔,为信用数据使用和信用产品开发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推动信用信息查询和应用,促进企业在公平的市场竞争中优化升级一是在重点项目招投标等领域推行了企业信用报告制度。2010年以来,全省经规范性审查并公示的企业信用报告累计2.7万余份,有效地规范了招投标市场,培育了信用服务产业发展。二是大力推动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工作。目前,企业信用信息已经全部实现了网上公开和授权查询。同时,在14个市行政审批大厅都设立了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窗口。三是建立信用信息审查制度,为用户提供了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服务。(三)制定并组织实施《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作为市场的监管者和服务者,政府的行为是否诚信,政策是否稳定、承诺是否能够按期兑现,直接影响到招商引资的效果,影响营商环境。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和引领作用,加快改善我省营商环境,我委会同21个部门起草制定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辽政发〔2017〕19号),形成了我省政务诚信建设的基本框架,明确了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将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提升政府公信力;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强化督导考评,不断提升各级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队伍诚信履职意识;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四)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从去年5月份开始,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的全国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的有关要求,我委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等部门开展了全省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截至目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推送的《辽宁省政务机构失信案件名单》,涉及我省案件共219件,已处理216件,未履行3件,处理办结率达到98.6%,位居全国前列。(五)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影响力显著提升一是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已经成为全国信用建设的品牌项目。目前,评选活动已历经三届,表彰了370家诚信示范企业。二是失信联合惩戒发挥积极作用。近年来,我省先后建立了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失信企业黑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截止目前,共有3151家企业列入失信黑名单;先后召开了6次省政府新闻发布会,曝光了40起典型失信案件。我省的信用信息平台在首届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观摩评比中名列前八,荣获“标准化平台网站”称号。2017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向辽宁省政府发了《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感谢函》,对辽宁围绕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建设,积极支持信用立法和信用标准研究等方面,给予了高度肯定。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落实国家各项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快“信用辽宁”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大力推进地方信用立法工作,重点做好我省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的研究、论证和制定工作。力争今年完成立法论证工作,明年争取出台我省信用法规。二是积极推动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和使用企业信用记录,实现省行政服务大厅在受理事项时对企业信用信息的“逢报必查”“逢办必查”。三是开展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工作,抓紧实施辽宁省个人公共信用数据库建设项目(一期),加快开展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工作,建设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快开展个人信用数据应用服务工作。
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外宣新闻处副处长李卉:下面,请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杜卓女士发布介绍。
365777.com党组成员、副厅长杜卓:年初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厅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履行财政职责,支持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推进财政系统“放管服”改革,持续改进作风,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透明度,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目前,全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收入呈现企稳向好的良好态势,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上半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90.7亿元,增长10.1%,高于全年预期目标3.6个百分点,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4.6%,超过序时进度4.6个百分点,超额完成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一)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动国家各项减税政策落实,仅落实国家新出台的降低部分行业增值税税率等减税政策,全年为企业和居民减轻税负预计超过110亿元。落实国家新出台的降费政策,取消、停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39项,全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预计达19亿元。(二)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做好清理偿还政府欠款工作为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集中的“办事难”问题,做好清理偿还政府欠款等工作,我们专门就整治政府失信行为专项工作制定印发实施方案。组织省直各部门及各市对政府欠款有关情况进行了新一轮的排查统计,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督导核查,推动按时完成清偿任务,即省直部门2018年底前偿还到位,各市2019年底前偿还到位。(三)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取消省直单位购买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所服务定点管理和聘用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定点管理,降低入围门槛。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管理,建立全省统一的评审专家库和供应商库,实行自动语音抽取评审专家,简化供应商入库程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等,并加大对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创造公平的采购环境。(四)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激发乡镇发展活力出台《关于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从2018年起3年内新增财力全部留给乡镇,因地制宜制定实施分税制框架下的“分灶吃饭”等管理体制,激发乡镇自我发展动力和活力,为乡镇招商引资提供有力支撑。(五)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严格审批管理,规范审批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公开发布办事指南,实行审批事项网上申请、网上办理,并及时公开办理结果,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通过实施“最多跑一次”和“零上门”等措施,切实做好窗口服务工作,提高审批效率,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截至目前,今年已办结审批78件,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5件,注册会计师注册73件。(六)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人人是窗口、事事在服务的理念,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角工作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服务承诺制度,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聚焦财政中心工作,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制定了“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15条具体措施,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生冷硬、管卡压、推绕拖等问题,同时,认真办理民心网民意诉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按时办结、及时反馈,并将其与改进财政工作有机结合,推动转化为具体措施,为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助力。
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外宣新闻处副处长李卉:下面请省物价局副巡视员张勇先生发布介绍。
辽宁省物价局副巡视员张勇:今年以来,省物价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主动查找问题,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维护良好价费秩序,为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一)继续简政放权重新修订《辽宁省定价目录》,进一步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政府定价事项拟由原来的45项调整为39项,缩减幅度为13.3%。目前,《辽宁省定价目录》(修订稿)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待国家审定同意后下发执行。(二)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制定《辽宁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规定定价机关制定价格应当履行价格调查、成本监审或者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提供了制度保证。(三)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在重新核定输配电价、取消和降低电价中部分基金及附加基础上,今年4、5月份先后两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合计降价3.87分/千瓦时,年降低工商企业用电成本13.04亿元。(四)加大清费减负工作力度我省取消了密钥服务费和人防工程四项费用,停征镁资源保护费,调整人防工程拆迁补建费、公路路产赔(补)偿费、海蜇资源损失赔偿费等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2亿元;取消土地出让交易服务、矿业权交易服务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放开新建住宅供电工程建设、律师服务、政府投资或控股农副产品市场服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排放污染物环保检测收费,降低质监系统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司法系统公证服务等收费标准,对高速公路通行车辆实施优惠政策,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1.8亿元。同时,重新调整公布我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实现收费清单化管理,清单之外无政府定价。今年将重点对司法公证服务、质监系统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和高速公路领域各项降费减负政策执行情况开展督查,并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降费政策有效落实。(五)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专项检查先后对住建、国土、林业、环保、商务、安监、海洋渔业、卫生计生八个系统涉企收费进行专项检查,对查出的落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政策不到位等七大类问题,督促被查单位及时整改,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达到了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年减轻企业负担5.28亿元。近期,重点对交通、税务等部门涉企收费行为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落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政策不到位、违规指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利用行政资源收费或自立项目收费、违规将行政职能转移到中介机构、开展中介服务时转嫁成本变相收费等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六)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定《辽宁省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措施的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开展存量政策清理工作,对清理出的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按程序予以废除或调整,从源头上防止行政垄断和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维护全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七)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信用辽宁”体系,完善经营者价格信用信息数据库,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辽宁省信用数据实时交换应用服务整合平台及省物价局门户网站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发布信用主体的价格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激励守信者,惩戒失信者,为营造良好价格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外宣新闻处副处长李卉:下面进行记者提问,请各位记者在提问前先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中新社:信用平台建设是政府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请问省发改委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何睿:围绕信用平台建设,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信用信息交换共享。今年上半年,共征集省直信源单位数据约222万条,市级信用数据征集机构交换信用数据约167万条,省、市、县各级信源单位报送的约86万条“双公示”信息在“信用辽宁”网站上进行公示。去年国家发改委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国32个省(区、市)的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评估检查,我省位列全国第一。二是推动信用服务应用,开发服务系统。依托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深入挖掘大数据服务模块,相继开发了信用信息实时报送系统、信用查询系统、信用报告管理系统等多个子系统,持续创新更便捷、更智能的社会信用服务方式。其中信用报告管理系统更是在全国信用服务业开创了利用平台系统管理信用报告的先河。截至目前,我省信用报告管理系统注册信用服务机构62家,注册评估人员375人。
辽宁日报:请问省财政厅,国家今年新出台的减税政策具体有哪些?
365777.com党组成员、副厅长杜卓:为了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激发活力,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减税政策,按税种分为四大类,第一大类是增值税,一是调整增值税税率,自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交通运输业等增值税税率下降1个百分点,装备制造业由原来的17%降为16%,交通运输业由原来的11%降为10%。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自2018年5月1日起,将工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上调至500万元。三是实施部分企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一次性退还政策。第二大类是企业所得税,分三个方面,一是2018-2020年,对企业新购进的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并扣除。二是减半征收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提高到100万元。三是自2018年1月1日起,允许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提高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对股权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可按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第三大类是印花税,对于营业账簿印花税,原来按照万分之五征收印花税的减半征收,原来按件征收的免征。第四大类是减征物流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从今年5月1日起,执行到明年年底。对上述减税政策,我们已与税务等部门及时向社会进行发布,并做好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强宣传,让企业了解政策,得到实惠。
消费日报:请问省物价局,新修订的《辽宁省定价目录》主要作了哪些调整?请省物价局介绍下我省今年降低工商业电价的具体情况?
辽宁省物价局副巡视员张勇: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绝对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我们修订了《辽宁省定价目录》。一是对2016-2017年已经发文取消的10项政府定价内容,不再列入定价目录。具体是“非住房交易手续费”、“土地出让交易服务费”、“矿业权交易服务费”,以及放开的“再生水”、“新建住宅供电工程建设费”、“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环保检测费”、“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投资或控股农副产品市场服务收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食盐价格”。二是对2016年已经发文下放各市定价的“景区内交通运输价格”,由省定价调整为“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三是对保留的定价项目和内容,按照国家规范进行了合理调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我省自4月1日起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降低标准为2.02分/每千瓦时;5月1日起,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标准为1.85分/千瓦时。以上措施,合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3.87分/千瓦时,年可降低工商企业用电成本13.04亿元。
华商晨报:下一步在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上,财政部门还有哪些具体措施?
365777.com党组成员、副厅长杜卓:为深入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财政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我们在2017年已制定的7项措施基础上,进行了深入研究,进一步细化措施,拟定了一系列举措,即将出台的文件主要包括20多项具体措施举措,涵盖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加强财政法治建设、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等10个方面,我们将紧紧围绕这些措施,切实抓好贯彻执行,把财政推进营商环境工作做实做细,为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切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财政人的贡献。
国际在线:今年我省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方面有哪些重点工作?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何睿: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辽政发﹝2016﹞77号),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初见成效,成为信用建设的有力抓手。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为手段,深入贯彻实施联合奖惩实施方案。一方面树立诚信典型,比如对省内370家诚信示范企业,22家省(中)直部门联合出台了38条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对重点领域被认定的严重失信行为,加强对其失信主体及相关责任人的约束和惩戒。如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8﹞24号),针对法院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限制其失信主体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政府支持或补贴、任职资格、准入资格、荣誉和授信、特殊市场交易、高消费及有关消费、出境等。二是依托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开发完善全省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系统功能,实现智能化信息归集、反馈、同步发布等主体功能。监测各有关部门推送的诚信和失信信息并进行奖惩联动,及时在“信用辽宁”网站的守信红榜和失信黑名单栏目同步进行公示。三是针对不同领域的行业特点,建立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截至目前,全省共制定了包括司法、交通、环保等16个领域的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明确了联合奖惩的信息报送部门、相关领域联合奖惩部门和奖惩办法。我们还要鼓励和支持各市开展“信易贷”、“信易游”等活动,开发更多的信用产品。总之,就是让守信者享受更多的优惠和便利,让失信者处处受限。
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外宣新闻处副处长李卉:感谢三位领导的介绍,今天的现场提问就进行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在会后与三位领导进行深入沟通。今年是辽宁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被列为《省政府工作报告》十大重点任务之一。今年也是省政府新闻办连续第三年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我在这里公布一组数字。截至今天,今年上半年,我们省政府新闻办一共召开了37场新闻发布会,其中有10场是关于营商环境题材的。先后有20家省直单位和6个城市的30位市厅级领导同志来到我们新闻发布厅进行发布介绍和宣传推介,应该说力度是空前的。我注意到,有些记者朋友出席了我们几乎所有营商主题场次的发布会,所以在此,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一路相伴,感谢大家对辽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也希望大家能一如既往,当好辽宁营商环境建设的监督员、宣传员。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三位领导,也谢谢大家。